关于土地“成片开发”的几点建议
- 作者:
-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
- 最后修订:
- 2020-07-24 15:06:33
摘要:
摘要:新版《土地管理法》首次明确提出土地“成片开发”,但由于对“成片开发”的界定不明确,引发了广泛热议乃至不少争议。争议的焦点在于“成片开发”是否会扩大土地征收范围和规模、延续大量占有农地而削弱耕地资源基础、侵害农民合法土地(增值)收益等等。为此,亟须明确界定“成片开发”的内涵和标准。本报告认为所谓“成片开发”是政府依据相关规划、主要基于公共用途(及地区发展需要)、对土地进行征收和非营利性规模化开发的土地开发形式,进而提出了由合规性、政府性、规模性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等六类标准构成的“成片开发”判别标准。同时,建议对“成片开发”的全过程加强政府审批、人大监督、社会评议等。